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岭煤矿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是龙煤所属露天与井工联合开采矿井。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建设期间,新岭煤矿完善了回采率技术管理体系,科学优化开采设计,推行沿空留巷等无煤柱护巷技术,大量减少了阶段煤柱损失,多回收煤炭10万吨。
在复采区支护、复采区防灭火、复采区物探、复采区防治水、露天控制爆破等方面,先后获得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和鹤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
煤矿企业高度重视,鹤岗市政府已经依托绿色矿山建设,开启绿色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