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期下发《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将从2016年开始,用3年至5年时间退出煤矿44处、退出产能2567万吨。
据了解,退出煤矿中,龙煤集团24处(省外2处)、退出产能1814万吨(省外45万吨),地方煤矿20处、退出产能753万吨。
方案明确指出,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中将坚持市场倒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化解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等原则,控制产能增量。“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产能只减不增,除龙煤集团脱困安置替代项目外,停止审批各类煤矿新增产能项目。
同时,黑龙江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安全产能,淘汰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黑龙江省还公布了《黑龙江省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名单》。荣华煤矿斜井、桃山煤矿、七星煤矿等多家龙煤集团所属煤矿及沈焦鸡西盛隆公司鸡东煤矿、林口沈阳煤业(集团)青山有限责任公司青山煤矿等多家地方煤矿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