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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大煤炭集团和四大煤城将获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更新时间:2016-11-18 08:54:24点击次数:674次

    国务院推出东北振兴四方面重大政策举措十四条实招硬招,列出时间表、任务单——


  三大集团和四大煤城


  将获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11月16日,《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全文附后)公布,就积极应对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提出一系列“高含金量”的14条实招措施。龙煤集团等东北三省煤炭集团和黑龙江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煤城将获得国家政策、产业、资金支持。并明确了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意见》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细化、实化和具体化。


  14条实招硬招为:


  以改革激发活力三大招——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至20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


  以创新培育动力五大招——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以开放合作转变理念观念两大招——指导辽宁省做好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起草工作;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


  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四大招——发挥各省(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保养老金当期支付不出现问题;防止“唱衰东北”声音散播蔓延;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原则上要包含东北地区。


  《意见》指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6年底前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推动驻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导中央企业加大与地方合作力度。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20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组建若干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有序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弥补社保基金缺口。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底前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就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意见》着重强调:加快推进黑龙江龙煤集团、吉林省煤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等重点煤炭企业深化改革,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在专项奖补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以黑龙江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煤城为重点,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研究通过发展新产业转岗就业、易地安置转移等方式统筹安排富余人员。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支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和工矿废弃地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


  大力培育新动能,《意见》指出:实施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东北地区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打造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引导知名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东北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互联网就业服务机构实施东北地区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支持东北地区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意见》还强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抓紧推进已纳入各领域“十三五”专项规划和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的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农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东北地区高速铁路网建设和既有铁路扩能改造,对东北地区支线机场建设补助标准参照中西部地区执行。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对东北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重点城市“煤改气”和燃煤机组改造等给予倾斜支持。


  在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方面,《意见》强调:中央财政提高对东北地区民生托底和省内困难地区运转保障水平。对东北地区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在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制定实施过渡性措施,确保当期支付不出现问题。加快推进东北三省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东北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对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企业,应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积极纾解资金紧张等问题。鼓励各地建立应急转贷、风险补偿等机制。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对符合条件的东北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优先支持。推进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方案并对东北地区企业予以重点考虑。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融资,支持东北地区探索发行企业债新品种,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大工程包。


  就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意见》强调:有关部门和东北三省要建立东北振兴宣传工作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组织各类媒体赴东北开展深度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发展信心。加强舆情监测,对不实报道等负面信息,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防止“唱衰东北”声音散播蔓延,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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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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