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 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将依照价格法严肃查处;对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固定变更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价格销售或购买煤炭等违法行为依照反垄断法严肃查处。
昨日,兖矿、陕煤化、龙煤、伊泰等10家煤炭企业与电力、钢铁等主要用户签订中长期合同。
黑龙江省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整理发布
内容仅供参考
转载请标明来源:黑龙江省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 131 5450 6501 李女士 132 8400 3033 韩先生
煤炭业务:177 4567 7774 李先生 157 7669 9878 丁先生 132 8400 3033 韩先生
煤炭行情,煤炭价格, 煤炭库存, 煤炭供求信息
请关注黑龙江省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hljmtjyzx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