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至9日,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的国家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第十抽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了解到,验收组对本区2016年度钢铁煤炭年度去产能工作做了充分肯定,指出内蒙古自治区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深入扎实,进度快、质量好、成效大,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2016年国家下达内蒙古自治区的钢铁煤炭去产能任务为,退出钢铁255万吨(其中生铁188万吨、粗钢67万吨),涉及企业4户;退出煤矿10处、产能330万吨/年。实际退出钢铁产能291.25万吨(其中生铁224.25、粗钢67万吨)、涉及企业5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14%;煤炭退出产能330万吨、涉及企业5户,全部完成退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