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十二五”取得长足进步。
“十二五”时期是煤炭工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行业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如今正站在转型变革的新起点。
明确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不会改变。
我国能源需求总量仍有增长空间,“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炭消费比重将下降到58%左右,但在相当长时期内,主体能源地位不会变化。
优化生产开发布局,压缩东部、限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
目标到2020年,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14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37.4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5%以上。
发展思路突出“集约化”,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优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重点地区煤矿企业强强联合,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
目标淘汰落后8亿吨,新增先进产能5亿吨,基本符合预期。
“十三五”期间预计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8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5亿吨/年左右。
“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单独列入十三五规划。
加强煤层气勘查开发力度,加大煤层气利用力度,统筹建设煤层气输气管网,因地制宜发展煤层气压缩和液化。
深化煤炭行业改革。
明确深化煤炭税费综合改革;完善煤矿关闭退出相关标准;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创造条件推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