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满洲里海关统计,2016年1-8月,内蒙古自治区 进口煤炭1417万吨,比去年同期(下同)增加54.9%;价值29亿元人民币,增长31.7%;进口均价为每吨204.4元人民币,下跌15%。
1-8月内蒙古煤炭全部自蒙古国进口。从贸易方式来看,六成以上为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大幅增长。2016年1-8月,内蒙古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煤炭900.9万吨,增加22.5%,占同期内蒙古煤炭进口总量的63.6%;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516.4万吨,大幅增长187.8%,占36.4%。
从企业属性来看,民营企业一枝独秀。2016年1-8月,内蒙古民营企业进口煤炭1414.1万吨,大幅增加88.7%,占同期内蒙古企业煤炭进口总量的99.8%;其余为外资企业进口2.9万吨,去年同期无进口。
从进口品种来看,炼焦煤为为主要进口品种,无烟煤首现。2016年1-8月,内蒙古企业进口炼焦煤1248.1万吨,增加55.6%,占同期内蒙古企业煤炭进口总量的88.1%;其余为其他煤和无烟煤,值得一提的是无烟煤进口6.6万吨,今年首现进口,但占有份额有限。
为助推内蒙古煤炭进口行业发展,满洲里海关提出相关建议:一是坚持对供给侧改革效果的定期考核,避免价格市场的短期波动让去产能效果出现反复;加强对国际国内煤炭市场的监测预警力度,引导企业合理把握进口节奏;二是加强对煤炭进口动态的监测预警,引导企业合理调整进口规模,进口高质量煤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应对产能过剩局面。三是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鼓励煤炭企业优化产业链,促进产业转移,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四是加强对进口煤炭检验力度,促进节能减排,限制劣质煤炭进口,切实维护国家环境和生态安全。